为认真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》,在广大群众中深入开展好普及科学知识、倡导科学方法、传播科学思想、弘扬科学精神的各项活动,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:
一、建立科普组织。建立常期性的科普工作领导小组,切实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。
二、完善科普设施。要舍得投入添置完善必要的设施,努力扩大科普覆盖面。
三、强化科普网络。协调乡村科普组织、科普示范户、种养专业户、活动中心户,形成上通科技部门下连千家万户的科普网络。
四、加强科普队伍建设。聘请专家、专业技术人员作指导,调动科普骨干力量,组建科普志愿服务队,并建立科技人才信息库,加强科普队伍建设。
五、科普工作真正纳入日程。做到年初有计划,年终有总结。
六、每年至少有两次以上较大规模的集中性科普活动。
七、每季度举办科普讲座一次。
八、每年结合实际需要适时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4次以上。
九、以“学科学、用科学、讲文明、树新风”为主题,开展宣传教育,做到月月有活动,季季有重点,年年有创新。
十、结合村民的学习、生活和工作,开展各项科普活动,坚持科普工作的群众性、社会性和经常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