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对本站改版后的印象如何?
     比以前访问速度加快了
     比以前页面更加美观了
     比以前内容更加丰富了
     感觉和以前差不多
     感觉还不如以前呢
     以前没来过不好说

 
当前位置:甜水政务网 >> 时政动态 >> 省内动态 >> 正文
   省内动态    
辽宁省2007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
作者:佚名  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更新时间:2007年07月18日   

    新华社沈阳4月2日电(记者 任鹏飞)辽宁省副省长闫丰2日在辽宁省农村低保工作会议上宣布,今年辽宁省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。

    辽宁省将从现在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,对原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核,对新普查出的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,及时纳入保障范围,实现应保尽保。

    闫丰说:“原有低保对象经审核符合低保条件的,从2007年1月1日起,按照新确定的差额救助标准发放保障金。新审批的低保对象,从审批后的下个月起计算,按季发放保障金。”

    闫丰表示,辽宁将在今年内建立起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,以医疗救助、住房救助、就学救助、灾民救助为配套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。今年要使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家庭的危房问题全部得到解决。

    据辽宁省民政厅介绍,到2006年底,辽宁省农村低保对象达到了38.9万户,66.7万人,占全省农业人口的3.06%。绝大多数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被纳入了保障范围。



 
发表评论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收藏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上一篇:没有了
 
网友评论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
 

甜水乡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2004-2007 Copyright© 2004-2007 TianShui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辽宁省盘山县甜水乡 邮编:124103 电子邮箱:wying8888@sina.com

辽ICP备06021594号